日志
广州连死的自由都没有了吗?

生命对死亡有一种本能的逃避,人类的表现尤其强烈,不但忌讳“死”这个字眼,甚至于碰到“死”的谐音都觉得晦气。比如中国人在选择电话号、汽车牌照时,宁可选择73这样的数字,也不要带4的数字。因为按照中国文化的传统习俗,7会让人联想到生气,3意味着曲折,而数字4,却暗含死的危险。其他民族文化对死的理解其实也大同小异。

生命是公平的,对谁都只有一次,无论佛教怎样抽象死亡本身,也无助于让人了克服对死亡的恐惧。面对死亡尽管有人能做到坦然、无惧,但绝对没人愿意死亡、喜欢死亡,进而把死亡当成一种游戏。迄今为止,人类把死亡当成赚钱营生的只有一个去处——火葬场。而火葬场让人唯恐避之不及。

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,有的人偏偏不这么理解,他们观点是,人类对死亡可能有某种好感,进而还可能有快感,尤其是许多穷人,甚至于把死亡当成威胁别人的武器来使用。广州市人大代表吴振鑫等人就是这个观点,他们在提议中说:“近几年因经济或感情纠纷而采取跳楼、跳桥、跳吊塔等极端行为日渐增多。这些人,自杀行为真真假假,作秀的成分居多,有的甚至是受雇而来的。”

针对吴振鑫等人的提议,广州市公安部门近日在答复中表示,对以寻死的方式故意破坏公共秩序的,采取治安拘留处罚,对多次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,将其送劳动教养,目前此法收效显著。如果说吴振鑫等人的观点仅仅是一种怀疑,那么广州市公安部门的答复显然对这种观点的肯定:不错,很多穷人确实在把死亡当成威胁别人的武器来使用。

不知是否可以这么理解,广州市公安部门的态度说明,在广州可以有很多自由,诸如嫖娼、卖淫、吸毒、贪污、受贿、养二奶,但唯独没有自杀的自由。因为谁也无法判定,这些“真真假假,作秀的成分居多”的跳楼秀中,哪一次是真的,哪一次又是假的。

当然了,如果是假的,被收容劳教倒也罪有应得,谁叫他把自杀当成武器要挟政府呢,政府可是能够随便要挟得了的吗。但问题在于,如果是真想跳楼的人,倘或被公安抓进劳教所,岂不冤枉么?果真如此,那穷人可真是倒大霉了,先榨干了血汗,后讨不回工钱的,旋即连死的权利也被一并剥夺了。

去年有报纸说,广州富可抵港。可是我想知道,一个就连穷人死亡的权利都要剥夺的城市,这种富有究竟能有多少价值,它真的富有吗。在我来看,富可抵港可以休矣,广州真正需要的,不是金钱,而是社会的公平、公正。几天前任志强在网上说,对富人的不尊重不会让穷人过上好日子。那我就回他一句罢:对穷人的不尊重绝对会让富人过上好日子。

人生于世,可以什么自由都没有,但有一项例外,那就是死亡。因为今日的中国社会,客观上无时无刻不在给穷人的自杀创造机会,对于这个时代,死亡或者秀一下死亡,也许,真的是人生的最后一条生路。这不是鼓励自杀,这是看透今日中国社会的醒彻,如果你不敢杀人越货、至少敢于跳楼,纵身一跃间,既让披枷带锁的生命得到了解脱,同时也宣布了这个时代的死刑。

最后提醒在穗打工的农民工兄弟,不管广州市公安部门的表态是善意的警告,还是恶意的恐吓,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。要不回工钱也罢,要来一点点也罢,总之,一定要想得开,如果实在想不开,宁可杀人越货(被枪毙也未尝不爽快),也万万不可爬广告牌或电线杆,否则就在生死两可的犹豫之间,人家在下边摊开了充气垫子,然后冲上来几个城管或公安,像老鹰拎小鸡那样把你抓进劳教所,岂不落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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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 (16) | 阅读 (8724) | 发表于 2008年06月26日 14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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